《国旗法》规定,在一般情况下,国旗应在清晨升起,傍晚降下。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,应当徐徐升降。升起时,将国旗升到杆顶,降下时,不得使国旗落地。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至哀。下半旗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;降下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再降下。